法治日報全媒體記者 羅莎莎 通訊員 呂世喆
“每日簽到領2元,邀請好友返1元!”“國家政策支持的算力項目,零風險高回報!”打著此類誘人旗號,一款名為“中國算力”的手機APP吸引百余群眾投資,最終卻因無法兌付淪為非法集資工具,近日,江蘇省南京市玄武區(qū)人民檢察院對這起涉及160余人的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提起公訴,兩名被告人分別獲刑有期徒刑一年和十一個月。
案件始于一連串群眾舉報?!巴顿Y的錢提不出來了!”“養(yǎng)老錢投進去,被告知要等上市才能??!”南京市公安局玄武分局陸續(xù)接到多名群眾求助,初查發(fā)現所有報案人都下載了“中國算力”APP并參與投資,最終均面臨款項無法兌現的困境。
隨著偵查深入,騙局真相逐漸明晰。2024年2月至7月,被告人吳某、張某某協助他人以“中國算力項目組”名義,向不特定人群推廣該APP,通過銷售“算力一張網”“助力民族企業(yè)”等虛假理財產品吸納資金。APP內不僅設置多檔投資項目,承諾高額固定回報,還推出“中國算力幣”作為賬面收益附加福利,更以“轉發(fā)推廣獎勵”為誘餌,鼓勵投資者發(fā)展下線,形成層級擴散的集資網絡。
承辦檢察官朱華指出,所謂投資收益、推廣返利均來自新投資者的投入,本質是“拆東墻補西墻”的龐氏騙局。
“本案完全符合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的四大特征。”朱華介紹,根據《關于辦理非法集資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》,涉案APP以返本付息為誘餌,通過網絡宣傳、熟人推薦等方式面向不特定人群吸收資金,同時具備非法性、公開性、利誘性、社會性特征,已構成違法犯罪。
2025年5月,玄武區(qū)人民檢察院以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對吳某、張某某提起公訴,法院最終判處二人有期徒刑一年和十一個月。
檢察官提醒,此案揭示了當前非法集資一種典型方式:即打著“科技創(chuàng)新”“綠色轉型”“算力”等響應國家政策的旗號,發(fā)行所謂“虛擬貨幣”“虛擬數字”,以過高收益為誘餌誘導投資。本案中,部分被害人其實在參與投資時已發(fā)現了異常,如APP不能從正規(guī)渠道下載,還經常出現風險提示的彈窗,但還是出于薅羊毛和僥幸心理繼續(xù)越陷越深?!斗婪逗吞幹梅欠Y條例》明確規(guī)定參與非法集資的風險和損失將自行承擔,因此投資理財應該格外謹慎小心,秉持理性的投資觀念,選擇正規(guī)的平臺。
編輯:梁夢晚